作者: 时间:2013-10-24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研究院项目管理办法,现请您于12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1、 课题研究报告
2、 您发表的文章(包括录用通知)
3、 被各级政府部门采纳的意见建议的证明材料
4、 其它证明材料(视实际情况而定)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18915514515@163.com信箱,纸质材料请送至研究院办公室朱春晓老师处。
课题研究成果必须标明受研究院资助,标注格式:本成果受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研究院资助。建议作者单位中体现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研究院。
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研究院
2013-10-24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701号 邮编:215011 Copyright ©2019 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研究院·苏州乡村振兴研究院.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