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关于规范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联合市纪委、财政等部门开展了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工作,为监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1个,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495万元,目前有52个项目已完工。三是有效化解土地矛盾纠纷。前三季度,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处理来信17封,接待来访282批375人次,受理仲裁143起,已结案135起。所有来信来访、仲裁案件等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无一起逾期未结现象。四是开展涉农资金项目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要求对2013-2014年国家、省级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任务完成及验收情况和通报项目整改落实情况,逐个逐项检查,未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