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三大合作”开启城乡一体化新模式: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

作者: 时间:2015-11-13 点击数:

近年来,吴中区将农村合作改革作为破解“三农瓶颈”的有力抓手,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农村合作改革连创省级以上十个第一,实现了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制经济区域全覆盖和农民持股全覆盖,走出了一条吴中特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新路。在合作改革引领下,全区提出“十二五”末“三个翻一番”目标,力争镇村两级集体总资产实现翻番达400亿元,集体经济总收入翻番达3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翻番超3万元。

一、创新三大合作改革,实现城乡统筹从难题到破题

率先在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土地、生产经营等方面创新开展三大合作,着力改变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传统格局,不断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形成农村三次产业均衡发展、“三化”同步推进的良好态势。一是社区股份合作社首次打破集体资产权属虚拟化。金星村在全省率先组建首家社区股份合作社,将村级存量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明晰折股量化到户,实行社员享有分配权,社区股份合作社拥有资产所有权的“两权分离”,不仅强化了农民集体资产权利主体意识,更实现了农民市民化,收入多元化。目前,香溪社区(原金星村)已累计完成投资7580万元,2011年村民户均分红达30186元,居苏州全市首位。二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真正将农民从传统劳作束缚中解放出来。积极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土地向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流转,有效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向二产、三产领域转移劳动力。全省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胥口土地股份合作社从2002年入股土地1360亩发展至今,已拥有入股土地14415亩,总资产1.66亿元,农民每年每亩分红就达千元。三是专业合作社赋予农民合作组织市场主体地位。鼓励从事同类产品或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成立农民专业股份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吴中区西山衙甪里碧螺春茶叶股份合作社成为全国首个取得法人地位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区以旅游、农产品等入股的农民专业股份合作社达106家,入股农户17579户。

二、探索抱团联合发展,催生合作经济从量变到质变

率先在全省组建农民合作联社、总社,率先推进合作经济组织集团化运作,有效突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带动弱等瓶颈,为农村集体经济跨越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拓展更大空间。一是投资置业开辟农民增收快车道。在“三大合作”基础上,创新引导农民因地制宜组建物业股份合作社,以建设工业用房、三产用房等为主,大力发展物业经济。全区共组建物业股份合作社64家,入股农户2.21万户。2011年物业股份合作社年股金平均红利率超10%,成为快速提高农民投资性收入的重要载体。二是抱团发展助推农民开拓大市场。面对发展过程中单体合作社规模小、品牌杂、产品标准单一、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主动探索多形态“抱团发展”策略。2007年成立横泾街道物业股份合作总社,是全省第一家村有分社并工商注册登记的镇级股份合作总社;2008年组建洞庭东(西)山碧螺春茶叶专业合作联社,成为全国首批办理工商登记的茶叶专业合作联社,带动全区春茶销售突破5亿元,茶农户均净利破万元大关。目前已实现镇级农民合作联(总)社全覆盖,合作社总股本金近7亿元。三是集团化运作打造农民合作新航母。湖桥村在全国率先组建首家农民合作社企业集团——湖桥集团,突破农字头经营范围,开创向现代企业华丽转身的蝶变之路。全区以点扩面,组建农民合作社为基础的全省首批镇级集团公司14家,注册总资本13.7亿元,惠及农户11.8万户。以现代企业制度打造的农民合作航母,已成为吴中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靓丽风景线。

三、强化组织制度构建,推进一体发展从增收到增效

制度化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体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持续发展,从有效实现富民增收向全面提升农村发展效率迈进,切实保障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和任务。一是制度框架引领合作社有序发展。把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到全区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台《关于加快农村集体合作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几十项政策文件,加快推进“政社分开”改革,进一步提高合作社规范、规模运营效益。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9年增幅超10%,农民财产性收入占比接近40%,户均股金分红超3000元,累计获得省级“百佳”、“四有”、“五好”合作组织称号14家。二是集体经济成为推进城乡统筹有力保障。目前已组建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323家,总资产达120亿元,引领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并大力度推进农村综合配套完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老年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登记失业农民就业等均实现全覆盖,近4万名退休农民每月领取平均728元养老金,公益性文化活动设施人均面积超苏州市平均水平30%以上,形成了“15分钟健康圈”和“15分钟文化圈”。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位于全省领先水平。三是农民主体地位夯实农村社会管理基础。在发展合作经济、集体经济过程中,始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手抓,让农民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真正主体,其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明显增强,主动向现代社区管理服务有效转型。同时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农村党组织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全区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发展,已建成新农村省级示范村、先进村达13个。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701号  邮编:215011  Copyright ©2019 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研究院·苏州乡村振兴研究院.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