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江苏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确保南京在全省第一批迈进农业基本现代化行列,现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的重要意义
农业现代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全局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胡锦涛总书记期望江苏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是贯彻落实“三化同步”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南京实现“两个率先”带好头、“转型升级”作示范目标,争当全省“科学发展第一、改革创新第一、和谐稳定第一”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实现农民收入五年倍增目标的迫切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措施保障,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南京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紧紧把握新一轮城乡统筹发展机遇,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南京农村靠近大城市的广阔市场、良好的生态、强大的农业科教支撑“三大优势”,不断强化农村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农民生活家园、城乡生态涵养“三大功能”,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两个标志性指标”,集中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一批现代特色产业基地、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街镇、一批现代农业示范村,着力提升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五化”水平,力争把南京建设成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强市和国家生物农业产业基地。
(二)主要目标。到 2015 年,全市农业产出效益、科技进步、产业化经营、物质装备、生态环境和支持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确保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比重提高到20%,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达60%;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达9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72%,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重达72%,职业农民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达到 35%,农民人均纯收入在 2010 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22256元,力争达到23000元。
(三)重点任务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六大体系:
1、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优化全市农业生产力布局,加快构建以现代装备为基础、现代科技为支撑、现代经营管理为特征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坚持都市农业发展定位,大力发展优质粮油、经济林果、特色水产、规模畜禽、优质蔬菜等主导产业,推进粮食、油料等大宗农产品优质高产创建,加快蔬菜和园艺设施化、集约化生产步伐,实施畜牧和水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到2015年,全市粮食亩产达到500公斤,高效农业面积达到180万亩,亩均效益提高到3000元。其中,设施农业发展到70万亩,亩均效益提高到5000元;加快发展生物农业、感知农业、循环农业等新兴产业,集中扶持农业新兴产业集群。以清洁能源入户工程、秸秆生态循环示范工程、清洁能源高效利用示范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生物质能产业化开发,不断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到2015年,全市农业废弃物利用率提高到95%。(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各郊县。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为主要参与单位,下同)
2、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源作用,紧紧围绕设施农业、生物农业、种源农业、信息农业、生态农业等关键领域,加强合作,开展联合攻关,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提升农业技术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和转化,强化现代农业园区的科技孵化作用,将园区打造成为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科技成果转化及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载体。切实重视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加强职业农民培育,实施现代农业人才工程。到2015年,全市基本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转化、产业技术服务三大体系,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力争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成为农业科技创新强市。(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郊县)
3、现代农业加工流通体系。着力改变以往农业以一产和生产环节为主的局面,加快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发展“接二连三”,由“平面农业”向“立体农业”转变。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优势主导产品加工率,实现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产销对接,引导批发市场紧密联系生产基地,开展团体、超市配送服务和网络交易,降低流通费用和农产品损耗,建设高效、畅通、安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大力推进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为核心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全市优势农业生产资源、加工资源和科技资源,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和包装化,扶持和培育一批优势农产品品牌,不断提高全市地产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2.5:1,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销售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郊县)
4、现代农业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大中型灌区改造、丘陵山区水源工程、圩区综合治理、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全面构建“旱能灌、涝能排、功能齐全、长效管护”的现代农田水利工程体系。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业效益较高的要求,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提高耕地质量。加快设施农业新装备应用步伐,提升高效设施农业装备水平。推广应用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主要大宗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切实提高全市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各郊县)
5、现代农业生产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开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村社集体资产合作。实施“千社升级、百社示范”行动,加快将农民合作社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进一步完善合作组织内部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鼓励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提高对农户的覆盖率和带动力。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发展,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职业农民,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完善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切实提高全市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委农工委、市工商局,各郊县)
6、现代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研究制定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实施严格的农业资源保护措施,探索改革国民收入分配方式和财政支农方式,加大财政支农投入,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总量、增量不断提高。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确保农业贷款的增幅高于贷款总额增幅。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创新金融支农方式,建立农民收益保护和发展机制。建立农业生态经济补偿制度,加大对农业和农民的补贴力度。积极探索农业保险、政策性担保等支农新方式,由市、郊县、街镇、农户共同筹资建立农业风险资金。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等新品种,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保护体系,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到2015年,全市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达到 6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国土局,各郊县)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十大工程
(一)农业“1115”实施工程。全面落实农业“1115”产业布局,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建设100万亩高标准粮田,重点发展优质稻米,以及与优质水稻种植茬口相衔接的高效经济作物;建设100万亩经济林果,实施园艺振兴计划,着重发展茶叶、苗木、果品和西甜瓜等;建设100万亩高效养殖(其中,水产90万亩、畜牧10万亩),重点发展河蟹、青虾、优质鱼、优质畜禽等,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规模养殖小区建设;建设50万亩标准化菜地,重点发展设施蔬菜、有机蔬菜、特色蔬菜等,突出地产叶菜保供基地建设,提高叶菜自给率。对纳入农业“1115”工程的农田和水面划定红线,实行永久保护。到2015年,全市地产蔬菜自给率达到30%,其中地产叶菜自给率达到90%;肉、蛋、奶自给率分别达到30%、30%、40%。(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各郊县)
(二)设施农业推进工程。加快设施农业建设步伐,推动设施农业规模化、高效化发展。重点建设“两带三区”,即在江宁区汤铜公路沿线建设以汤山设施园艺、湖熟设施蔬菜、周岗设施水产、横溪设施西瓜、谷里设施蔬菜等为主体的设施农业产业带。在六合区、浦口区建设以江浦和星甸设施蔬菜、盘城和葛塘设施园艺、龙池和东沟设施蔬菜、竹镇设施果蔬等为主体的设施农业产业带;在高淳县建设以环固城湖设施特种水产养殖、固城设施食用菌生产为主体的设施农业园区。在溧水县傅家边重点发展以设施园艺采摘业、有机蔬菜业为主体的设施农业园区。在栖霞区、浦口区和六合区南部,重点发展以休闲观光为主体的设施农业园区。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现代装备,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积极推动应用高效设施农业机械,提高农业设施装备水平。(责任单位:市农委,各相关郊县)
(三)农业现代园区示范工程。以农业现代示范园区建设为载体,集成资源、集中技术、集合项目,培育推广优质、专用、特色新品种,研发节本、高效、安全新技术,开发立体、生态、高效新模式,推动园区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重点打造江宁台创园、溧水白马科技园等一批以高科技、高转化为特征,融现代工程体系、农业高新技术体系和现代经营管理体系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支持鼓励郊县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现代农业园区,支持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农业龙头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高园区农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使园区成为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地”、科技企业的“孵化器”、先进实用技术的“辐射源”、农业产业的“催化剂”。(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委,各郊县)
(四)生物农业创新创业工程。以建设生物农业谷为重点,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积极打造国家级生物农业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农业生物育种、绿色农业生物制品、农业动物疫苗与药品、农业生物能源、农业生物制造和农业生物环保等生物农业产业,扩大生物种业、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生物饲料等推广应用,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到2015 年,建成国家生物农业产业基地,重点培育 10 家高新农业生物技术龙头企业,建立覆盖全市的生物农业产业发展集群。(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委,各郊县)
(五)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程。强化农业生态功能,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深入推进“绿色南京”战略,大力实施“森林进城、园林下乡”工程。按照新一轮城市规划,在副城、新城,以及重点园区周边,大规模建设块状或带状生态景观林,在城市各功能板块中间形成生态缓冲区。进一步加快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城市生态景观林、生态廊道等工程建设,努力将南京建成“生态经济共赢、人文景观和谐、山水城林相融、城市乡村互动”的国家森林城市。“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造林20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 28%,四旁植树 2400 万株,力争全市规划保留的村庄绿化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游园林局,各郊县)
(六)休闲农业升级工程。整合各类农业旅游资源,开发和培育一批集观光赏景、休闲娱乐、美食品尝、农事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高品质农业旅游线路,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实现市民消费需求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双重目标。加快推进绕城休闲农业发展集聚区、六合区金江路休闲农业发展带、浦口区宁乌路休闲农业发展带、江宁区宁丹路休闲农业发展带、溧水县宁杭路休闲农业发展带和高淳县桠溪休闲农业发展带等“一区五带”建设,深入实施“百万市民下乡”工程,在全市建成一批休闲农业重点街镇和农家乐专业村。积极推进“农业嘉年华”主题公园建设,力争将“南京农业嘉年华”打造成为“全国十大知名农业节庆”活动之一。到2015年,全市休闲农业年接待游客超过1500万人次,年综合收入达到8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游园林局,各郊县)
(七)农业经营机制创新工程。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积极扶持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联合营销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提高农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各类专业服务的社会化程度。到2015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 2000家,社员总数超过 20万人,其中“五好”合作社达到200家;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进一步引导基层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促进农民资产性收入不断提高。到2015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发展到600家,社员总数150万以上。重点培育一批适应市场需求、带动产业提升、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配送营销型、加工服务型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引导龙头企业建设专业种养基地,研发创建农产品加工品牌,充分发挥企业在开拓农产品市场、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到2015年,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200家,年销售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其中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40家。(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委农工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郊县)
(八)现代农业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加强农业顶尖领军人才的培养,每年着力引进、培养20名具有国际视野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建立以优势农产品为主线,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现代农业创新创业首席专家和专家团队制度,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意识的优秀创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力度,切实提高全市农业的科技含量。进一步重视基层农技和农经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实施农技、农经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实用技术人才培训,积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业的现代职业农民,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到2015年,全市发展和培育职业农民10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市人社局,各郊县)
(九)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强化农业“1115”工程的水利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整合水库除险加固、节水灌溉配套、泵站改建、小流域治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及其他专项工程的项目资金,结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统一规划、连片治理,着力为全市100万亩高标准粮田提供优质灌排服务,为100万亩高效养殖畅通水系、改善水质,为100万亩经济林果强化水源保障,为50万亩标准化菜地配套高效节水灌溉体系。丘陵地区重点完善灌溉系统,圩区重点提升排涝能力,进一步健全农田水利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挡得住、排得出、降得下”的目标。到 2015 年,全市基本建成较为完善、服务农业“1115”工程的农田水利保障体系,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委,各郊县)
(十)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职能,加快构建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动物防疫、病虫害防治、防农药残留、农机生产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不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大力推进基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执业兽医制度。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流通、储运及市场等全程质量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15年,全市认定的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占耕地、水面的比重达到 90%;按照新“五有”(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良专业技术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标准,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建设。到2015年,全市镇街农技综合服务中心全部达到新“五有”标准,街镇或区域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率达到98%;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镇村信息服务网络。到2015年,全市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98%。(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市人社局,各郊县)
四、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现代化是一项统领南京农业发展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工作机构,把加快农业现代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关键措施。对农业现代化六个方面21项关键性指标,要建立倒逼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将任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部门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为南京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郊县)
(二)加大扶持力度。实施积极的财政支农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支农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收益优先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措施。对以现代农业为主导的街镇、村(社区),实行现代农业推进奖补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以及现代特色产业基地,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扶持。逐步扩大农业补贴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标准,使农业生产经营基本上能够取得社会平均利润。对“1115”工程红线范围内的耕地和养殖水面给予一定补助。对新发展有机农业的,在三年转换期内每年每亩补贴400元。同时,要积极探索低碳经济条件下工业、城市对农业、农村的生态补偿方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郊县)
(三)深化配套改革。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保持每年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继续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重点向高效设施农业延伸,加大保费补助力度。建立健全农业再担保体系,加大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农民住宅所有权抵押贷款试点力度,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制度,扶持建立承包土地流转市场。(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国土局、农委,各郊县)
(四)加强监测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落实相关责任,认真做好农业现代化工程推进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强化绩效考核,准确把握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扎实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市统计局、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市科委等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的细化考核和评价,对各郊县农业现代化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每年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