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服务的一线阵地,也是构建城乡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新沂市司法局通过盘活资源、激活潜能、用活机制三项措施,有效促进农村法律服务工作“活”起来。2015年以来,该市农村法律顾问共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合同(协议)129件,帮助修订法律文件56件,协助处理群体纠纷25起,协助处理信访问题16起,参与纠纷调解140余起。。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一是盘活资源。司法局在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队伍中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精心挑选15名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农村法律服务团,精确服务区域,组成每组5-6人的服务团队,开展组团式法律服务,将责任落实到小组组长,转变以往“顾而不问”、被动应付现象。团队合力处理疑难杂的重大问题、群体性事件或敏感性涉农事务,改变以往“单打独斗”局面。组建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土地承包等5个法律服务专业小组,弥补个人有专长侧重、无法面面俱到的缺陷。
二是激活潜能。通过营造工作氛围、开展业务培训、下达工作指标等措施,不断激发该农村法律服务团敢挑重担、争挑重担、善挑重担的潜能。在该市司法行政网对农村法律服务团成员进行“业绩公示”,晾晒个人成绩单,形成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新沂市报刊登农村法律服务团为百姓‘贴身’解忧”的专题报道,得到群众一致认可,激发农村法律服务团“解民忧”的使命感。通过“岗位大练兵”,提高农村法律服务团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接待信访、协助处理群体性事件的综合能力。
三是用活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服务团工作制度,根据《新沂市农村法律服务团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双百”考核,特别是规范服务对象满意度评分标准。加强基层司法所对农村法律服务团的日常监督管,落实月底、季度、半年、年度四个时间节点的跟踪考核,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同时对长期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进一步激发农村法律服务团干事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