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利农为农是根本

作者: 时间:2015-11-05 点击数:

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2日正式公布。《方案》涵盖农村改革的方方面面,是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具有广泛指导意义。我省农村改革现状如何?突破口在哪里?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就我省而言,更广泛地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下一步农村改革的突破口之一。”长期从事农村政策研究的省内专家诸纪录说,明晰农村产权是《方案》中的重要内容,这方面,我省已先行先试,走在全国前列。今后,按中央部署,在更大范围明晰农村集体产权,是强农富农的重要途径。

诸纪录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农村产权分为3种:资源性资产,包括耕地、山林、水面、四荒地资源;经营性资产,包括部分农村建设用地、标准化厂房、智能大棚、电力设施等;公益性资产,如校舍、卫生室等教育、文化、卫生设施等。

明晰资源性资产产权,主要方式就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后,既能保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又能为扩大权能打下基础——土地经营权可抵押,承包权可入股。我省是土地确权的试点省份之一,目前全省土地确权已完成大部分,林权改革也基本完成。对于不易分割的资源性资产,如水面,我省由村集体对经营者招标,所获经济效益或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或分红给农民。至于四荒地开发,我省鼓励工商资本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入。公益性资产的产权基本无法量化到个人,但要提高利用效率;如果有闲置的公益性资产,如不再使用的校舍等,可转变为经营性资产,所获经济效益可量化到个人。

我省农村改革的最大亮点是明晰经营性资产,并由此催生新型集体经济。

在苏南地区,这种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做法已普遍展开,改变了过去“人人有份、人人没份”的集体经济权属虚置状况。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星村,2001年组建全省第一个社区股份合作社,把4295万元集体资产量化给513名农民,全村农民变股民,“人人有股份,年年有分红”,当年户均分红超过4万元。目前,苏州村级新型股份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到4168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12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1.9∶1,为全国最小地区之一。

无锡市农村股份合作社净资产总额达183.2亿元,社均3757.3万元,70%的合作社实现按股分红,86万人享受个人股分配。合作社分红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之一。目前,苏南农村新集体经济的普遍做法是兴建标准化厂房、打工楼、商业用房等物业用于出租,经营风险小,收益持久而稳定。在苏州,以财产性、物业性收入为主的稳定性收入已占到村级集体总收入的3/4。无锡2013年租金收入在村级总收入中超过60%。

除了苏南,苏中、苏北很多地方也已开展经营性资产的股份量化,全省40多个县(市、区)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其中东海县是全国第一个建立产权交易市场的县。产权明晰并有有形市场后,农村经营性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农民分红多了,集体经济也壮大了。诸纪录认为,这次出台的《方案》,明确要改革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等问题,这将促使改革在我省更广大地区展开。

除了股份量化,固化股份是我省正在推进的一项改革,昆山市从去年底开始已开展对股份的固化,这种做法犹如土地承包权不能因为家庭成员的变化而变化,有利于农村稳定。

农村治理“政经分开”,也是《方案》明确的方向,这方面我省同样已有探索。以前,村集体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投入公益性设施建设,集体经济不堪重负,农民收入也受影响。

近年来,苏州和无锡等地已试点“政经分开”,明晰公共财政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支出上的责任,绝大部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金由公共财政负担。农村自治组织(村委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成人员可交叉,但职能和账目分开。今年7月,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14个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所在村村委会“分账管理”,村委会与合作组织完成“切割”,前者履行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后者则主要从事经营,两个机构两本账,互不“搭界”,防范村干部参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到去年底,全省村均集体收入达169万元,名列全国前茅,与农村治理的“政经分开”改革有很大关系。

农村综合改革,主要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一体化。通过这几年先行先试,我省成为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包括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低保标准在内的城乡社会保障差距逐渐缩小。根据中央发布的《方案》,我省将制定结合本省实际的实施细则,一个大前提就是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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