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叩开城乡规划转型之门

作者: 时间:2012-01-12 点击数:

2011年叩开城乡规划转型之门

来源:中国建设报

去年6月,2011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召开,主题是“城市低碳转型与绿色发展”;9月,201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召开,主题是“转型与重构”;12月,2011上海大都市规划论坛举办,主题是“聚焦大都市转型发展”……不必一一列举,也无需过多解释,在过去的一年中,“转型”无疑是城乡规划行业的关键词。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到49.68%。城镇化即将突破50%的分水岭,意味着城市将面临从粗放、无序、低效率、不可持续发展向精细、高效、低能耗、有序发展转型。国际经验表明,这一时期既是重要机遇期,也是矛盾多发期。必须进一步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城市规划也随之担负起转型与重构的新使命。一方面,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提高,促使城市规划从注重对增量空间的布局和计划安排转向对存量资源的优化;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以物为本、效率至上的发展模式使城市的宜居性和可持续性受到极大挑战,城市规划真正转向对“人”的关注迫在眉睫。

不仅城市的转型赋予了城市规划新的使命,市民对人居环境的重视和对城市规划的要求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如今,城市规划除了要引导与调控城市发展建设之外,更要担当起“给市民的未来带来他们期盼的美好人居环境”的使命。一直以来,规划都是自上而下的,但从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中,我们已经依稀可见普通百姓参与城市规划、设计城市未来的影子:去年3月,名为“拯救南京梧桐树、筑起绿色长城”的活动通过微博展开,万千网友争相表达对政府因修建地铁移植梧桐树的不满,同时表达对寄托着感情与记忆的“那片绿荫”的不舍,政府最终表示优化建设方案,不会“一移了之”。在过去的一年中,类似这样的民意最终影响规划决策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然而,若要全面实施“阳光规划”,使公众参与成为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在不断拓宽渠道的基础上,不断将公众参与引向深入,挖掘市民参与的深度,探索实现从“公众参与”到“公共决策”的转变。

城市规划行业似乎充满了未知。未来30年,城市规划能否主动引领城市转型,引导政府职能转变;能否不再局限于对用地管理的关注,而更多地转向对人的需求和社会文化的关注;能否真正实现从传统的空间技术向综合性城市公共政策转型……规划转型推动城市转型的道路既阻且长。

城市的转型发展为城市规划带来更多挑战,城市规划从政策法规到技术标准,从理论研究到教育体系,乃至规划师和规划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理念和职业理想,似乎都尚未做好转型准备。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过去的一年里,城乡规划事业不断进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审议了12个城市的总体规划,报请国务院批复了8个。各地正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编制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新疆制订了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浙江大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将27个重点镇列为小城市培育试点;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发展的指导意见。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也有所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新增向18个城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城市总数达到89个,督察员总数达到102名。督察员今年共发出督察建议书50多份,制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200余起。同时,还新增了35个城市、累计对71个城市开展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各地从制度建设着眼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安徽、贵州等省印发了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办法,江西省出台了违反城乡规划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云南省出台了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太原、宜兴、嘉兴、蓬莱、中山、会理新增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总数达117座。重庆市突出了对抗战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工作;新疆出台了天山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加强了自然遗产保护。

这些,让我们在走进2012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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