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探索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起步较早,目前共有土地股份合作社744家,土地经营权入股面积突破118万亩,分别占全市承包面积的62.6%、土地流转面积的68.9%、规模经营面积的63.8%,去年土地股份合作社分红近3亿元。近年来,我市创新探索土地入股集体经营新模式,有259个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直接经营,经营面积28.3万亩,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强村富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市从2002年开始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其实质是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创新,通过扩大经营权的权能,发挥产权的激励和稳定预期的功能,调动生产者积极性,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但是,近几年,我市土地股份合作社以专业大户为承租对象的发包经营模式也逐渐暴露出土地流转关系不稳定、农业基础设施不均衡、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如何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背景下,找准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平衡点,寻求农民利益最大化?我市部分地区开展土地入股集体经营的创新做法,为加快农业经营发展转变、持续释放资源优化的累积效益提供了宝贵经验。
市委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土地入股集体经营,就是以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大承包、小包干”的方式参与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这种经营模式有三个鲜明特征:转变经营主体,改进经营方式,规范内部制度。土地入股集体经营,经营主体是集体,从土地获得的产出效益由土地合作社所有成员共享,而社员收入增加又能激发土地入股集体经营的创新活力。昆山市锦溪镇通过土地入股集体经营,17个农业村16500亩土地2014年全年共增加收入1423万元,村均增收83.7万元。在经营方式上,以市场化企业化为导向激活要素潜能,如建立“定产包干”机制,超额有奖,不完成要赔,极大地带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避免走“大锅饭”老路。此外,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来切实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包括“三会”制度、收益分配机制、“品牌化”建设体系等。
据统计,目前我市土地入股集体经营的土地面积占全市规模经营面积的13%,占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的24%。目前,这一新生事物发展趋势良好,主要表现为:促进了现代农业的提档升级,依托合作社平台,有效优化配置了土地、劳动力、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带动了集体经济较快发展。太仓市城厢镇东林合作农场去年实现净利润900万元;拓宽了本地农民增收途径,不仅有土地入股合作社的保底分红,也有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收益分红,还有农民参与集体农场劳作和管理的报酬。此外,土地入股集体经营,也推动了“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夯实基层社会组织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