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举行全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全市城乡一体化改革重点工作。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会上强调,城乡一体化是当前苏州最大的改革之一,是经济增长新的动力源、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是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的综合性抓手,必须坚定不移加以深入推进,要以“五个更”有力举措,确保我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近年来,苏州全市上下紧紧抓住改革试点重大机遇,大力推进“三个集中”、“三个置换”、“三大合作”、“三大并轨”和“四个百万亩”等重点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苏州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到去年底,全市92%的农村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91%的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52.2%的农户实现集中居住,累计140多万农民实现了居住地转移和身份转变。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突破1350亿元,村均集体稳定性收入达650万元。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累计达到4168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农民人均纯收入21578元,连续11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1.91∶1,为十年来最小。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五个更”的具体要求包括:一是发展定位要更高,将抓住“四个关键点”,即“四个百万亩”要在保护中优化,“三个集中”要在稳步中推进,股份合作经济要在发展中富民,各项政策措施要在改革中创新。二是现代农业要更强,将解决好“三个问题”,即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解决好“发展载体”问题;加强农业生产监督力度,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三是城乡居民要更富,将提高“三个度”,即进一步提高股份合作对富民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普惠度,进一步提高对弱势群体帮扶的倾斜度。四是城乡环境要更美,将强化“四个注重”,即注重科学规划引领,注重特色风貌塑造,注重产业发展支撑,注重建设管理并重。五是工作措施要更实,将落实“三项工作”,即加强组织领导,切
实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到实处;创新政策措施,切实把“多予少取放活”的要求落到实处;践行群众路线,切实发扬亲民惠民的优良作风。
会上,同时还下发了《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推动“三个集中”、现代农业、富民强村、美丽镇村、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今年苏州城乡一体化工作主要指标包括:按照“三个集中”目标任务,到2015年,土地规模经营比重超过90%,工业企业集中度超过95%,农民集中居住率达到63%;力争每年培养本地户籍农业院校毕业生500名以上,培训现有农业从业人员2000名以上;加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到2015年,高标准农田、标准化池塘、蔬果标准园、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水平分别达到75%、75%、40%和90%,农业园区面积超过100万亩;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突破2.8万元,力争达到3万元;今年力争“消灭”收入低于200万元的村;今年要完成轮浚河道1398条1272公里,加固圩堤86公里,建设生态河道不少于80公里。